活动时间:2006年4月——5月
活动地点:初赛、复赛 ——学院综合教室
决赛
——学院报告厅
活动目的: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,展现大学生风采
具体活动安排:
1.由学生会拟定具体方案,通过各班文艺委员通知各班同学。
2.以个人为单位报告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排练。
3.举行初赛,根据一定人数比例,选出部分选手进入复赛。
4.举行复赛,选出12-15名选手进决赛。
5.举行决赛,并对获奖选手进行颁奖。
备注:
决赛进行标准:满分10分,评委同时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一个最低分没,取平均成绩,为选手最终得分,有特殊才艺表演或参与伴奏酌情加分。选手伴奏碟或卡带自备。